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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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CZ[2023]082 | 槐荫区纬八路101号办公楼主楼、副楼、传达室6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1827793 | 2023-09-25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一轻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4311.41㎡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槐荫区纬八路101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2023年5月31日到期,现承租方正在使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1、该房产证载产权人为济南市一轻局,已撤销。现分属济南市一轻工业供销有限公司(甲方),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和济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丙方)。其中标的1归甲方所有,标的2归乙方所有,标的3归丙方所有。 2、确定承租方后,由甲、乙、丙分别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独立办理后续房产交割、结算等事宜。 3、该出租标的需待现承租方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后再行交付。现承租方未按时交还房屋等导致争议或诉讼纠纷时,需待司法诉讼程序结束,法院执行回房产后再行交付。因以上原因导致延迟交付房产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确定承租方无任何异议。 4、该房产有抵押。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 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济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通过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新天地评咨字[2023]第10096号 鲁新天地评咨字(2023)第10097号 鲁道勤评报字(2023)第0632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标的物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纬八路101号,本次拟出租的是办公楼1-4层以及传达室,合计面积4311.41㎡,水、电设施齐全。 标的1、办公楼副楼,出租面积1336.9平方米。 标的2、办公楼主楼1、2层及传达室,出租面积1536.11平方米。 标的3、办公楼主楼3、4层,出租面积1438.4平方米。 联系人:宿颜 0531-87926992 租赁合同模板: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6年 | 租金标准 | 1827793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三方所属出租标的首年租金底价合计为1827793元,其中标的1年租金566043元起;标的2年租金657982元起;标的3年租金603768元起。 甲方、乙方后期租金价格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CPI指数递增(如CPI为负值,则视同为0,即当年房租不变),丙方以每两年递增2%的方式确定后期租金价格(具体以各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无装修免租期。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按半年度预支付,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 |||
出租用途要求 | 1、办公或宾馆 2、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①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租方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④不同竞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其他标的要求 | ① 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消防、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④承租人应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⑤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 |||
保证金额 | 54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60101001013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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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可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房产附属设施除水电基本设施外,其他附属设施包括装修、消防、电梯、空调及房间内家具等为原租赁人投入,原承租人承诺其添加的可拆卸附属物在新的承租人确定后10日内搬出。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87087309 |